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2022年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来源:德亭镇 时间:2023-06-06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部门2021-2022年0.1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资金使用单位)
(一)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0.18亿元使用情况
1.项目安排情况。2022年嵩县德亭镇伊河湾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资金0.18亿元,嵩县德亭镇伊河湾乡村振兴工程包括兰花大棚、园区道路设计、游客服务中心、新建生态停车场891.97m²、一号院至五号院整体改造、新建桥一座、新砌毛石挡土堰165m,片石步道及砖瓦混拼步道共计435.8m²、新做室外绿化及绿化池、新砌毛石河堤堰172.8m等。
2.项目进展情况。截止2023年5月底,项目总体完成建设50%。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6月 6日,2022年嵩县德亭镇伊河湾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资金0.18亿元完成支付900万元,支付率50%。
4.项目收益及实现情况。项目正常使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获得领导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5.项目对应资产情况。兰花大棚、园区道路设计、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毛石挡土堰165m、片石步道及砖瓦混拼步道共计435.8m²、室外绿化及绿化池、毛石河堤堰172.8m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