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镇
机构名称
嵩县白河镇人民政府
电话
0379-66580066
机构地址
嵩县白河镇白龙路22号
邮编
471432

  根据《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嵩发〔2005〕45号),白河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履行基本职能有: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下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和4个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经济、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带来农民群众共同致富。

  (二)抓好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四)加强对共青团、妇联和民办组织的领导。

  (五)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六)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七)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八)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九)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保障宪法和发了赋予妇女、儿童的平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