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湖镇
机构名称
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电话
0379-66510102
机构地址
嵩县田湖镇鹤鸣路一号院
邮编
471412

  根据 《中共嵩县县委、 嵩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乡 (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嵩发 [ 2005] 45号)精神, 按照 “精简、 统一、 效能” 的原则 , 设置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挂中共田湖镇委员会、中共田湖镇纪律委员会、田湖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

  镇行政机关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3个综合性办公室, 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4个服务中心、财政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国土资源管理所3个所。

  单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讨论决定经济 、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努力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

  2、抓好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4、加强对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组织的领导;

  5、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6、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7、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8、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9、保障少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0、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平等各项权利:

  11、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