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
机构名称
嵩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电话
0379-66302900
机构地址
嵩县上仓村1号院
邮编
471400
主要职责
作为基层政权组织的乡镇政府,肩负着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的重要职责。因此,乡镇职能的定位将直接关系到乡镇政府功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当前乡镇政府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
镇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村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政府:
1、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2、加快农村教育、科技、卫生和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努力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3、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
4、认真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重视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6、加强普法宣传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农村稳定工作。
7、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组织抗灾抢险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8、广泛推行镇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方便农民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