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
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电话
0379-63061116
机构地址
嵩县行政路7号
邮编
471400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嵩办〔2020〕4号),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政府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
(二)拟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的管理和处置;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登记、使用调配;负责县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调剂、划转、处置及公务用车经费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组织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的管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统一安排全县公务用车调度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拟定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务接待标准;发挥公务接待平台作用,宣传、推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负责县级机关政务接待;承担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负责对全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