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润泳、马晓飞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信息中心 时间:2018-09-22

 

嵩人常〔201830

 

关于张润泳、马晓飞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宗玉红的提请,经201892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张润泳同志为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晓飞同志为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嵩县人大常委会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