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向前等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信息中心 时间:2016-07-06

嵩人常〔201615

 

关于齐向前等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宗玉红的提请,经2016629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齐向前同志为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忠林同志的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嵩县人大常委会

20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