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牛松生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嵩政任〔20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牛松生同志任县市政管理局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物价办公室主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国杰同志任县畜牧局局长;
高长伟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物价办公室主任;
张敏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免去陈相社同志县市政管理局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