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幸民等1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02-22
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武幸民等1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嵩政任〔20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武幸民同志任县黄金局局长;
免去李世华同志县黄金局局长职务;
姬会卿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占职数);
王巧玲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
免去史章栓同志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巧芝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建伟同志任县110联动办公室主任;
王省军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信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社区建设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张民生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平会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不占职数);
晋长喜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温黎明同志任县接待办主任;
免去朱孝锋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春玲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正范同志县广播电影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孙宗杰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进营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新提拔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
201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