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志超等2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1-11-07
嵩政任〔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张志超同志任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主任;
万建晓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继武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红来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跟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松飞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范崇彬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袁庆东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书锋同志任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洋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红敏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战旭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蔚旭委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宇伟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晓丽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晓光同志任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玉可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静霞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学军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文卿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喜波同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岩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