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治苗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1-11-17
嵩人常〔2021〕53号
关于王治苗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嵩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嵩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辛俊峰的提请,经2021年11月16日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治苗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
孔冬冬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永锋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梁玉可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翟丽红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韩喜如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治苗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韩朝阳同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胡红建同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嵩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