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关于韩超等2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9-05-14
嵩政任〔20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韩超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赵晓设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王东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郑明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尹明胜同志任县天池山管理局副局长、王莽寨林场副场长(挂职一年);
陈志杰同志任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立波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永鑫同志任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旭亮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园园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余长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延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张晓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免去张永良同志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免去曹跃松同志县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崇军同志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宋科技同志县二轻公司副经理,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张跃飞同志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广智同志不再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享受相当职级待遇;
姬旭光同志不再享受副科级待遇。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