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城市污水、再生水、污泥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
来源:国土局 时间:2021-12-01
《嵩县城市污水、再生水、污泥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的规划区域为嵩县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含城关老城区、伊东新区、田湖新城、饭坡组团,总面积29.3平方公里。
近期规划年限为2025年,远期规划年限为2035年。
规划目标:
(1)嵩县新建区域应建成分流制排水系统,老城区逐步改造成分流制排水系统。
(2)嵩县的全部生活污水和符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条件的生产废水应能够全部输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嵩县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3)根据再生水用户的布局及对再生水水质、水量、水压的要求,确定送水设施方案及输水管道布置方案,使嵩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
(4)合理确定污泥处理设施的位置、处理工艺及最终处置方案,使嵩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