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8日拟对建设嵩县县城供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21-02-08
关于2021年2月8日拟对建设嵩县县城供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10日。
电话:0379-66335608 传真:0379-66311340 通讯地址:嵩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嵩县县城供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 | 嵩县县城 |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嵩县县城供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位于嵩县城区,县城现有水厂为玉泉山水厂和嵩县第二供水厂,随着城镇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日益增大,现有水厂的供水量不能满足日常需求,为解决供水量不足,供水设施和管网老化等问题,对玉泉山水厂及配套设施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药间、送水泵房、管网敷设、加压泵站等。其中工程扩建给水管道18.606公里,改建给水管道18.334公里,共计36.94公里。项目总投资7318.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3万元。 | 1、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防尘措施,封闭施工,开挖土方用覆盖网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建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经环境敏感点夜间10:00至次日上午6:00时禁止施工,防止噪声扰民;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运至渣土站;废管网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加药车间设置通风系统加强加药间的通风换气,防止氯化氢气体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 3、废水污染防治。清水池清洗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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