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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广电局1号直播间

内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访节目。

为了便于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参保流程,我台开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专栏,为广大居民解疑答惑。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王建灵局长、程志强副局长来为我们做政策解读。

嘉宾:各位观众,大家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王局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在全县铺开,那么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建灵局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保障农民及城乡无业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是国家继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主持人:您能谈一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吗?

建灵(人社局局长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新期盼,做出的一项重大惠民战略政策,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主持人:这确实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广大城乡居民的老年生活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在嵩县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群众得到了哪些实惠?

志强局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按目前标准,每年居民可享受政府补贴6000万元。其中,每年得到中央补贴4500万元,得到省财政补贴700万元,市财政补贴35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450万元。补贴共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发放补贴: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岁,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其中政府为其发放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一年720元。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上的老人6.79万人,政府每年补贴4888.8万元。

二是参保补贴:符合参保条件的16—59周岁居民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每年享受政府补贴30元,其中省补20元,市补10元。我县今年应参保居民34.73万人,共计享受政府补贴1041.9万元。

三是其他补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县财政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重度残疾人按最低标准代缴保费,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父母进行补贴。目前,每年县财政为每个重度残疾人代缴参保费100元,共计6.8万元。每年全县计生户享受财政补贴36万元。其中,59周岁以下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6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补贴10元。

主持人程局长,这项制度这么好,百姓得到了这么多的实惠,那么它的参保范围是什么?按什么标准缴费?

志强(人社局副局长参保范围是: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主持人程局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养老金待遇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志强养老金待遇领取的条件分两种情况:一是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再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60元,全部由政府出资,但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子女(儿子、儿媳及未出嫁的女儿)应当参保缴费。二是制度实施时开始参保,到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领取金额为个人帐户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拒不参保者到达法定享受养老金待遇年龄时不发放给基础养老金。

主持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咱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为主管单位,如何保障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王建灵首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包单位,宣传发动,组织参保。乡村干部到村入户,认真宣传组织,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局面已经形成,这项工作已经有序展开。

第二,县乡成立专门经办机构,服务居民参保,县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上划。目前,人员、设施等办理养老保险的条件已经具备。

第三,县人社系统全力搞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采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相结合,调查摸底与参保登记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同时,为了方便广大参保对象及时了解政策、解决疑难问题,县管理中心开通咨询服务热线,热线电话是:66326802。

第四,我们与县财政局、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协作配合,为城乡居民缴费、领取养老金等提供便捷服务。

我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县干部的共同努力,有广大城乡居民的踊跃参与,这项惠民政策一定能在嵩县顺利实施!

这里我也代表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真诚欢迎全县的父老乡亲们踊跃参保,衷心祝愿每位城乡居民都健康长寿,祝愿每个家庭都永远和睦温馨,日子越过越好!

主持人:感谢王局长、程局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节目,为我们做深入细致的讲解。

这期节目到此结束,谢谢观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访谈

时间: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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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实录:    
主持人
嗯,我们期待药物零差价销售的实施,请问您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有什么期许? [2011-1-18 17:51:50]
主持人
希望各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支持,积极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医改政策。同时,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切实把这项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2011-1-18 17:51:50]
主持人
药物零差价销售确实是一项惠民政策,那么怎样确保这项政策的实施? [2011-1-18 17:51:20]
主持人
县政府要求,发改部门做好综合协调,保障医改工作有序进行;人事劳动部门做好乡镇卫生院定编定岗,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卫生院收支核定,卫生部门及乡镇卫生院是实施医改的主力军,必须落实政策,降低药价,使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2011-1-18 17:51:20]
主持人
我县零差价药物销售工作进程是怎样的? [2011-1-18 17:50:49]
主持人
自2010年12月20日起,乡镇卫生院一律停止购进非基本药物。库存药物以购进价销售,其中非基本药物在2011年4月1日后停售。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无条件执行。 [2011-1-18 17:50:49]
主持人
王县长您好!我县群众非常关注即将实施的药物零差价销售,请您简要地给我们介绍一下好吗? [2011-1-18 17:50:11]
主持人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改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从2011年元月1日起,我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和省定共507种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的购进价格,实行零差价销售。对于这507种基本药物,按新农合住院报销的同时提高10%的报销率。 [2011-1-18 1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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